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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期货交易所集体明确:不得对高频交易者进行手续费减收

IP属地 北京 编辑:杨凌霄 上海证券报 时间:2025-01-08 03:30:25

1月7日,国内五大期货交易所集体发布公告,对期货结算相关规则和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修订,明确“不得对交易所认定的高频交易者进行手续费减收”,会员若违反该规定,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暂停业务、取消会员资格等纪律处分。修订后的规则自2025年1月7日起实施。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费天元)1月7日,国内五大期货交易所集体发布公告,对期货结算相关规则和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修订,明确“不得对交易所认定的高频交易者进行手续费减收”,会员若违反该规定,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暂停业务、取消会员资格等纪律处分。修订后的规则自2025年1月7日起实施。

例如,上海期货交易所公告称,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管理办法(修订版)上海期货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修订版)经上期所理事会审议通过,并已报告中国证监会,现予以发布,自2025年1月7日起实施。

修订后的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管理办法在“第四章 日常结算”中,增加“不得对交易所认定的高频交易者进行手续费减收”规定。

修订后的上海期货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在“第三章 违规处理”中,增加了对“未规范使用交易所减收的交易手续费”行为的处理办法。具体看,会员有“未规范使用交易所减收的交易手续费”等违反交易所结算管理规定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交易所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暂停部分期货或者期权业务、暂停开仓交易12个月以下、取消会员资格的纪律处分,可以并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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