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中金所”)1月7日消息,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修订版)(以下简称结算细则)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违规违约处理办法(修订版)(以下简称违约处理办法)已报告中国证监会,现予以发布。以上规则自1月7日起实施。
据修订对照表,结算细则修改第四十四条,新增“不得对交易所认定的高频交易者进行手续费减收”。
违约处理办法修改第二十五条,新增“未规范使用交易所减收的手续费”。
证券时报网
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中金所”)1月7日消息,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修订版)(以下简称结算细则)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违规违约处理办法(修订版)(以下简称违约处理办法)已报告中国证监会,现予以发布。以上规则自1月7日起实施。
据修订对照表,结算细则修改第四十四条,新增“不得对交易所认定的高频交易者进行手续费减收”。
违约处理办法修改第二十五条,新增“未规范使用交易所减收的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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