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西电集团财务公司)因为非成员单位办理委托贷款、贷后检查不审慎导致信贷资金被挪用、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被罚款98万元。
时任西电集团财务公司产业金融部经理马骏对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时任西电集团财务公司产业金融部副经理胡晓蔚对贷后检查不审慎导致信贷资金被挪作他用、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西电集团财务公司是1988年2月12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全国最早成立的前十家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之一,隶属于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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