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叫兽
12月27日中午,比亚迪公司的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宣判。该案件中,被告长期发表侮辱、诋毁言论,并严重歪曲事实,被认定侵犯了比亚迪的名誉权。法院判令被告删除侵权言论、向比亚迪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共计201.87万元。
比亚迪表示,他们一直尊重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建议,但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对于任何形式的侮辱、造谣和抹黑行为,他们将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此前不久,比亚迪还对网络用户徐里里Xll提起诉讼。据称,徐里里Xll长期发布不实言论,已对公司的品牌声誉造成严重损害。公司已经对相关证据进行了固定,并决定正式对徐里里Xll提起诉讼,要求其删除侵权言论、消除影响,并赔偿人民币500万元。
最近,一则与比亚迪在巴西建设工厂有关的消息在网络上引发了热议。针对这一事件,比亚迪集团品牌及公关处总经理李云飞发文回应:“我们见识到了境外相关势力如何恶意关联、蓄意抹黑中国品牌和中国,在试图破坏中巴友谊的事情上,国内部分自媒体如何里应外合。”
该判决结果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得出的:任何人不得故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如果以营利为目的或者其他原因实施上述行为,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