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跨境电商行业政策环境不断优化,国家各部门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来规范和促进跨境电商行业的发展。以下是“一带一路TOP10影响力社会智库”“中国跨境电商50人论坛”副秘书长单位——跨境电商台对2024年跨境电商政策动向进行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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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九月
审稿|云马
政策一:国家税务总局《稳外贸稳外资税收政策指引》
政策二:商务部《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政策三: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的通知》
政策四:商务部《数字商务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
政策五: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拓展跨境电商出口推进海外仓建设的意见》
政策六:商务部等四部门《关于加强商务和金融协同更大力度支持跨境贸易和投资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政策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政策八:国家税务总局《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出口退(免)税操作指引》
政策九:商务部《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
政策十:海关总署《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出口发展的公告》
政策一:国家税务总局《稳外贸稳外资税收政策指引》
为充分发挥税收支持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的职能作用,国家税务总局对现行有效的相关税收支持政策和征管服务举措进行梳理更新,形成新版《稳外贸稳外资税收政策指引》并于1月15日对外发布,方便纳税人更好了解政策、适用政策,为外贸外资发展营造良好税收环境。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新版《稳外贸稳外资税收政策指引》分为稳外贸政策和稳外资政策两大领域,共包括51项具体内容。其中,稳外贸相关税收政策包括出口货物劳务税收政策、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政策、外贸新业态税收政策、出口退(免)税服务便利化举措等19项。稳外资相关税收政策包括鼓励外商投资税收政策等32项。
政策二:商务部《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3月22日,商务部印发2024年第1号令,发布《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自2024年4月21日起施行。
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统一列出针对境外服务提供者以跨境方式(跨境交付、境外消费、自然人移动模式)提供服务的特别管理措施。全国版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共71条,首次在全国范围对跨境服务贸易建立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明确了跨境服务贸易准入的“基准线”。自贸试验区版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共68条,在自然人职业资格、专业服务、金融、文化等领域作出开放安排,有序推进跨境服务领域扩大开放。
政策三: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的通知》
为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切实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24年4月7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的通知》(汇发[2024]11号,以下简称《通知》),优化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以下简称名录登记)的办理方式,取消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核准办理名录登记的要求,改由在境内银行直接办理。《通知》自2024年6月1日起实施。
政策四:商务部《数字商务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
4月25日,商务部印发《数字商务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安排部署推动商务各领域数字化发展的具体举措,为推动商务各领域数字化转型,打造数字商务生态体系,助力数字经济做强做优做大提供了政策机遇。
政策五: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拓展跨境电商出口推进海外仓建设的意见》
6月8日,商务部等9部门发布《关于拓展跨境电商出口推进海外仓建设的意见》。《意见》包括积极培育跨境电商经营主体、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强相关基础设施和物流体系建设、优化监管与服务、积极开展标准规则建设与国际合作等5部分。
《意见》在增强跨境电商物流保障能力中提出,促进中欧班列沿线海外仓建设,积极发展“中欧班列+跨境电商”模式。其中包括大力支持跨境电商赋能产业发展、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借展出海”、优化跨境资金结算服务等。
政策六:商务部等四部门《关于加强商务和金融协同更大力度支持跨境贸易和投资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7月7日,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外汇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商务和金融协同 更大力度支持跨境贸易和投资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导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和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金融监管局、外汇局及金融机构加强协作联动,形成支持跨境贸易和投资高质量发展的更大合力。
《意见》围绕稳外贸、稳外资、深化“一带一路”经贸合作和对外投资合作等重点领域和促融资、防风险、优服务等关键环节,提出5方面11条政策措施。一是推动外贸质升量稳,优化外贸综合金融服务。二是促进外资稳量提质,加强外资金融服务保障。三是深化“一带一路”经贸合作和对外投资合作,完善多元化投融资服务。四是便利跨境贸易和投资发展,优化支付结算环境。五是做好跨境贸易、投资与金融风险防控,守牢安全底线。
政策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8月28日印发《关于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服务贸易是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国际经贸合作的重要领域,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具有重要作用。加快发展服务贸易是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的必然要求。
政策八:国家税务总局《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出口退(免)税操作指引》
8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出口退(免)税操作指引》(下称《操作指引》),旨在为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企业提供详实办税指导,帮助企业深入准确理解出口退(免)税政策规定,熟练掌握出口退(免)税业务办理操作流程,更好地适应行业发展新形势,促进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态蓬勃发展。
政策九:商务部《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
11月19日,商务部印发《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包括扩大出口信用保险承保规模和覆盖面;加大对外贸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优化跨境贸易结算;促进跨境电商发展;扩大特色农产品等商品出口;支持关键设备、能源资源等产品进口;推动绿色贸易、边民互市贸易、保税维修创新发展;吸引和便利商务人员跨境往来;提升外贸海运保障能力,加强外贸企业用工服务等9项措施。
政策十:海关总署《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出口发展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积极拓展跨境电商出口的部署,海关总署会同商务部联合出台《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拓展跨境电商出口推进海外仓建设的意见》,提出了一系列优化跨境电商出口监管模式的政策措施。
这些措施旨在进一步为跨境电商出口企业创造更加便利、高效、安全的通关环境,推动我国外贸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其中,涉及海关工作的包括探索推广跨境电商出口拼箱“先查验后装运”模式、研究扩大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进一步完善信息化系统功能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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