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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水选举“90后”何鑫为董事长,公司已被罚股民可索赔

IP属地 北京 编辑:江紫萱 雷达财经 时间:2024-12-23 20:00:15

雷助吧出品 文|简白 编|深海

12月19日,太和水发布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公告。

公告显示,太和水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何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故自何鑫正式当选公司董事长之日起,委任何鑫担任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其余成员不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鑫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何鑫自当选为公司董事长之日起,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法定代表人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

资料显示,何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年出生,本科学历。2019年7月入职公司,曾任职设计研究院设计师、设计经理、院长助理,2024年8月起,选聘为总经理助理。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2月5日,太和水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经查明,太和水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7年起,太和水在江西省抚州市承做梦湖及凤岗河水生态治理项目,太和水未审慎考虑凤岗河项目的治理争议对收入确认的影响,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财会[2006]3号)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恰当估计凤岗河项目的完工进度,虚增2018年收入798.96万元,同时,太和水2018年虚增收入形成的应收账款一直存续并每年计提坏账准备,导致公司公开披露的2018年、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以及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中的坏账准备、利润总额不准确。

本案违法行为跨越新旧法,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太和水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五十万元罚款;对何文辉给予警告,并处以七十五万元罚款;对徐小娜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罚款。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告诉,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凡是在2021年2月9日至2023年7月12日期间买入,且在2023年7月12日收盘时依旧持有太和水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免费报名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进行索赔登记。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太和水参与招投标项目520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34条,专利信息11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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