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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Jeans,太急了

IP属地 北京 编辑:顾青青 钛媒体APP 时间:2024-12-21 09:40:35

文 | 音乐先声,作者 | 李沁予,编辑 | 范志辉

12月18日,据韩媒《Ten Asia》报道,深陷解约风波的NewJeans绕过所属厂牌ADOR,直接推进与全球奢侈品牌的广告代言人合同签订,引发了广告行业的混乱。

就在一个月前, NewJeans召开记者会,单方面宣布正式离开ADOR。作为一支成立仅两年的偶像团体,NewJeans的七年合约原本应持续至2029年。这一突如其来的举动,也将她们的未来推向不确定性。

那么,NewJeans跟ADOR、HYBE硬刚有用吗?此举是否会让后续专属合同违规的赔偿诉讼变得更加复杂?这场载入史册的“NewJeans Rebellion”,背后又隐藏着怎样的权力斗争?

NewJeans,有点急

《Ten Asia》证实,NewJeans近期通过ADOR所属的经纪人A某,向一家全球奢侈腕表品牌O公司表达了直接签署艺人品牌两方合同的意向。

报道称,A某直接联系了品牌方进行了NewJeans代言合作的谈判。此外, NewJeans还被爆出尝试接触另一奢侈品牌,并推进相关合同签署。

尽管目前经纪公司ADOR已经提起诉讼,韩国音乐内容协会也发布相关声明,敦促 NewJeans 回归原公司 ADOR,并强调由协会运营的Circle排行榜将会剔除这类指控公司及相关艺人的专辑和音源销量。还有音乐节目《Music Bank》 《M Countdown》以及韩国国内音乐颁奖典礼如MAMA、金唱片奖等,也考虑提出剔除其相关数据。

新韩金融集团相关人也透露,如果与NewJeans的Super Sol(SOL)品牌广告合同在12月到期后就不会再延长。

但这些似乎都没有阻挡NewJeans出逃的决心。12月15日,五名成员推出了新的Ins帐户“jeanzforfree“,仅5天就突破300万粉丝。

随后,ADOR表示:“NewJeans私自建立的社交账号已经收到了来自不同品牌方的询问和抗议,通过这些账号进行的另行演艺活动可能会引发法律问题,ADOR已交给法定代理人处理。”

此前单方面宣布解约的记者会上,NewJeans对ADOR提出了8项整改要求,并表示将会遵循此前签署的合同,尽量减少广告客户的损失,并会按计划完成此前的广告活动。

然而,近期NewJeans的一系列操作,显然存在明显的双标问题,可能在与ADOR的专属合同违约诉讼中对她们不利。有业内人士指出,尽管宣称与ADOR解除了合同,却仍通过ADOR的员工推进新合同,这种做法是矛盾的。

而且,此举加剧了韩国广告行业的混乱。据悉,NewJeans单方面要求与品牌直接签署两方合同的行为,也令广告行业感到担忧。

根据韩国文化部制定的《标准专属合同》,艺人的所有演艺活动都必须通过所属公司进行。在合同期内,艺人未经所属公司事先批准,不得自行或通过第三方接洽演出相关事务或提供大众文化艺术服务。如果第三方积极介入艺人违约行为,也需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因此,一些品牌担心,若接受NewJeans的合同请求,可能会卷入与ADOR之间的专属合同违约诉讼。对此,业内对动向敏感的全球奢侈品牌也已开始进行法律审核。

有业内人士表示:“在ADOR诉讼已提起的情况下,NewJeans完全可以更冷静地等待,毕竟广告问题是业界最敏感的话题之一,而她们的行动显得过于仓促。”

随着事件发酵,ADOR也迅速采取了应对措施。目前,ADOR已对与相关人员采取了停职处分,并向O公司及另一奢侈品牌传达了“艺人与品牌之间签署两方合同属于专属合同违约行为”的立场。

回想韩国音乐大奖颁奖典礼上NewJeans的获奖感言:“无论我们是不是NewJeans,NewJeans never die”,一己之力反抗整个韩娱体系,也引发了更大的同情和支持。

目前她们的一步步行动,确实证明NewJeans规划好了没有ADOR 的未来,只是显得有些操之过急。

假解约,真夺权

12月18日,NewJeans通过其新Ins账号“jeanzforfree” 公开了一组韩版「VOGUE」一月刊杂志封面。她们以十二张不同风格的封面,展现了无与伦比的时尚表现力,NewJeans并未使用团名,而是各自以本名出现。

值得注意的是,前ADOR代表闵熙珍以特别创意总监的身份被列入制作团队名单。

从4月HYBE的管理层分歧、“闵方大战”,到9月的直播暗示,再到10月的Hanni骚扰事件,NewJeans与ADOR的矛盾一步步公开,最终演变为如今的解约风波。

表面上看,这似乎是艺人与经纪公司之间的一场合同纠纷;实际上,其背后似乎隐藏着错综复杂的权力角逐。

当时,有业内人士就提出了“诱导跳槽”的疑虑。据传,闵熙珍通过NewJeans某成员的家人与投资方举行了会面。

韩媒《Dispatch》也曾公开过一张闵熙珍与投资者及NewJeans成员家人见面的照片,并披露了一段据称是她与投资方探讨合作的采访内容。然而,闵熙珍对此坚决否认,表示“所有内容均为捏造”,并对报道此事的记者提起了诉讼。

尽管如此,相关疑虑并未完全消散。韩国演艺经纪人协会、韩国演艺制作人协会以及韩国音乐内容协会等行业机构纷纷发表声明,要求撤回NewJeans的专属合约解除通知。

特别是韩国音乐内容协会,还点名指出闵熙珍的“挖墙脚”的嫌疑,要求闵熙珍针对“挖墙脚”行为及合同纠纷指控作出明确回应。协会强调,闵熙珍应避免模棱两可的言辞,正面澄清事实,以彻底解决争议。

站在公司的角度来看,内部权力分配本身就复杂,公司的运营目标、股东利益、市场扩张等与艺术创作者的诉求常常发生冲突。闵熙珍作为ADOR的代表,直接主导了NewJeans的概念化、出道和发展,其个人创意对NewJeans的成功至关重要。随着NewJeans大火,闵熙珍的个人影响力与其“创作者主导”的地位可能对母公司HYBE的管理层形成挑战。

成员Hanni曾提到的“被无视”等问题,可能不仅仅是管理不善,而是公司内某种“放任”策略,以打击或边缘化她们与闵熙珍的绑定关系,降低后续的舆论压力。

从艺人的角度来看,NewJeans虽然召开发布会单方面提出了解约,但从始至终未提起解约诉讼。

根据韩国《民法》第543条,合同解除需具备法定或约定的解除事由。艺人主张解约时,需证明经纪公司存在严重违约行为,如未按约提供演艺机会、拖欠报酬等。若举证不充分,艺人不仅可能败诉,还需承担巨额违约金。鉴于解约金的裁量权较大,这一过程可能会对NewJeans造成无法逆转的经济与职业损失。

韩国律师指出,过去HYBE和ADOR的经营层矛盾已经影响到NewJeans,导致信任关系破裂,当地法院通常会先评估艺人与公司之间的信任是否仍具实益,再决定是否维持合约。

根据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KFTC)的《大众文化艺术人标准专属合同》来看,违约金通常按前1至2年平均月收入计算,乘以剩余的合约年数。律师估计,ADOR去年营收超过1100亿韩元,合约剩下大约5年,NewJeans的违约金或可达数千亿韩元。

尽管韩国法院在判定具体违约金额会酌情避免发生天价违约金问题,但目前考虑到解约案件的复杂性,最终判决可能需要长达3至5年的时间才能完成。在此期间,双方很可能维持目前的“干耗”状态,舆论成为主要战场。

也因此,NewJeans此番“正面硬刚”是高度情境化的,其成败取决于未来舆论走向、经纪公司的反应、法院的判决、闵熙珍的决策等多方面的因素。而最大的作用在于撕开沉默的表面,让权利斗争的问题得以曝光,为后续更复杂的高层博弈创造条件。

如果后续的舆论和高层的权力斗争无法形成对艺人有利的局面,这种行动最终可能只会加剧艺人作为“枪”的命运。

韩娱工业的“自相矛盾”

从根本上看,双方这场“舆论战”也是在挑战K-Pop传统艺人管理体系。

K-Pop艺人管理体系堪称一套高度工业化的偶像生产机制,以其严密的内部孵化和生产制度而闻名,经纪公司掌控艺人的发展方向、形象定位、音乐风格甚至日常生活。这一工业体系不仅为韩国娱乐产业创造了许多现象级偶像团体,也为全球偶像产业提供了系统化的参考。

不过,这种高度集中化的运作模式,也意味着艺人与经纪公司之间形成了严重的依附关系:艺人是“产品”,公司是“制造者”,彼此的契约纽带决定了K-Pop产业的根基。

这种模式的另一面,是对艺人“独立人格”的极大压缩,如东方神起在法庭上控诉的“奴隶合约”,如EXO中国成员的频繁解约潮。

其中,一代男团“神话”全团成功出走堪称特例。2003年,神话与SM娱乐公司五年的合约到期后,该公司计划解散该组合,并向少数成员提供新的独家合约。而队长Eric拒绝SM提供的巨额续约金后,带着成员一起脱离SM,并在2011年成立自己的公司。

尽管SM持有“神话”名称的商标权,并在随后的商标争议中对组合施加巨大压力,Eric仍通过谈判和法律手段为神话争取到组合名称的使用权,以及部分歌曲版权。这一过程耗时多年,甚至在2005年引发了长达12年的法律诉讼,最终以神话胜诉告终。

但与神话的“约满不续”不同,NewJeans解约风波反映出艺人与公司在合约期内因利益分配或决策权问题产生的矛盾。舆论压力进一步放大了这种矛盾,使得艺人与经纪公司之间的利益博弈,不仅停留在法律层面,更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从而加剧了经纪公司对艺人的投资风险,使得产业的长期稳定性受到挑战。

因此,此次NewJeans的解约事件,可能促使经纪公司为防范类似情况,重新收紧合约条款,进一步限制艺人的自由度。短期来看,经纪公司可能会选择通过更严格的合约条款和更高的决策集中化来规避风险。

然而矛盾的是,年轻一代艺人和粉丝对“个人化叙事”的需求,也正在撕裂传统的“集体意志”。如今的偶像不再只是经纪公司的产品,也是粉丝情感共创的对象。偶像作为文化符号的独特性,恰恰与生产线上高度统一化的操作格格不入。

经纪公司如果试图通过更严苛的合约条款来规避投资风险,只会进一步恶化艺人、粉丝、公司的三方的信任基础,甚至导致产业模式陷入恶性循环。

产业逻辑的内在矛盾,使得经纪公司未来或将采取“以压榨换增长”、“以协作换共赢”两种策略并行的模式。

一方面,为了短期稳定,合约条款可能会进一步收紧,尤其是针对新人艺人,以确保在投资周期内能够收回成本;另一方面,对于已经有一定影响力的艺人,经纪公司可能会逐步引入更多灵活的合作模式,例如项目制、联合经纪等,以适应市场的变化并维持艺人的长期忠诚度。

未来,如何在权力与艺术、商业与人性之间找到新的平衡点,将决定偶像产业未来的高度、深度,以及抓马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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