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2024年12月20日,通过查询天眼查发现,ST广物有天眼风险信息2038条;涉诉关系20条,开庭公告5条。
注意到,12月18日,ST广物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ST广物向投资者表示,公司目前运量主要由始发量及过货量两部分构成。过货部分主要是准东地区的煤炭、煤化工及其他产品通过将淖铁路运至红淖铁路形成过货;始发部分主要是哈密淖毛湖地区的煤炭及煤化工产品。
此外,公司还表示,红淖铁路运价根据伊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8年6月出具的《关于红淖线铁路运价申请的复函》,公司可在0.4元/吨公里的运价范围内进行自主定价,具体价格根据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对于红淖铁路过货运价的确定,整体根据国铁集团同区域内同类型铁路的运费进行定价。
2024年4月,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获悉,将下调国铁部分铁路线路煤炭货运价格。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就“疆煤外运”能源保供出台了跨局运价联合下浮25%的优惠政策,该政策于2024年4月16日至6月30日生效。公司红淖铁路作为疆煤外运北翼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响应国铁集团号召,同步于4月16日至6月30日实行相关铁路运费优惠政策。从目前整体情况来看,公司红淖铁路的运价基本保持相对稳定,没有发生较大变动。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10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04号)。
经查明,ST广物通过伪造交付资料等方式提前确认房地产业务收入,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导致广汇物流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22年度虚增营业收入28.94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57.65%,虚增营业成本20.13亿元,虚增利润总额6.22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8.52%;2023年半年度虚增营业收入2.65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9.23%,虚增营业成本1.94亿元,虚增利润总额5559.78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5.98%。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并充分考虑主动纠正及配合调查等相关情形,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证监会决定:一、对ST广物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二、对杨铁军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三、对赵强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四、对刘栋给予警告,并处以180万元罚款;五、对高源、崔瑞丽、康继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六、对王玉琴、王国林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20万元罚款;七、对何海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3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且在2024年4月29日收盘时持有ST广物股票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广物参与招投标项目158次;此外企业还拥有行政许可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