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12月11日,诺德股份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诺德股份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湖北诺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湖北长江诺德产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湖北诺德锂电材料有限公司37.5%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4年5月1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条件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2024年11月12日,公司披露了《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进展暨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临2024-096)。截至该公告披露之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交易细节尚需进一步沟通商讨,导致公司无法在上述法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
公司及相关各方正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
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工作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显示,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获得相关监管部门的批准或同意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通过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值得关注的是,诺德股份或还将面临投资者维权。
9月6日,诺德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公司董事长陈立志、副董事长许松青、董事会秘书王寒朵于2024年9月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送达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02024005号、证监立案字0202024006号、证监立案字0202024007号、证监立案字0202024008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立案。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2023年4月25日到2024年4月10日期间买入,并且2024年4月10日收盘时持有诺德股份股票的投资者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诺德股份参与招投标项目6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38条,专利信息7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