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消息,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威海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行政处罚决定书。威海市水务集团因违反有关规定,被罚没6520.12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3年5月,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举报,对当事人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开展调查。2023年9月20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前期核查基础上,对威海市水务集团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立案调查。
经查,2018年1月至2023年9月,威海市水务集团滥用在威海市市区的城市公共自来水供水服务市场上的市场支配地位,限定新建住宅小区供排水设施设计和施工单位,收取用户建筑区划红线外供水接入工程和排水工程费用,构成《反垄断法》第二十二条限定交易和附加不合理的交易条件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出,威海市水务集团实施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其中包括限定新建住宅小区供排水设施设计和施工,实施了限定交易行为,以及收取用户建筑区划红线外供水接入工程和排水工程费用,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并且这些行为没有正当理由。
威海市水务集团则提出,威海市一直未将市区供水配套费纳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认为直接取消项目红线外供排水接入工程费用,会导致供水企业缺乏资金来源,增加较大经营成本,因此由用户承担,有一定合理性,请求对该行为免于处罚。但对威海市水务集团的请求,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未予以认可。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威海市水务集团排除、限制了其他合法经营者的交易机会,扰乱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同时损害了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责令威海市水务集团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约3499.56万元,并处2022年度销售额3%的罚款3020.56万元;以上罚没款金额合计6520.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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