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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圆股份控股股东质押1521万股份,刚被立案或还面临投资者索赔麻烦

IP属地 北京 编辑:唐云泽 雷达财经 时间:2024-12-04 13:20:14

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

12月3日,金圆股份发布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办理质押的公告。

金圆股份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控股”)函告,获悉金圆控股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金圆控股本次质押数量1521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6.5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5%,质押起始日是2024年12月2日,质权人是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质押用途是自身生产经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圆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开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资产”)、赵辉合计持股数量3.02亿股,持股比例合计38.79%,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合计1.83亿,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合计1.98亿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65.5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5.44%,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合计3650万股,占已质押股份比例为18.43%,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合计2963.76万股,占未质押股份比例合计为28.4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圆控股及一致行动人开源资产、赵辉质押股份数量占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已经超过50%但未达到80%,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金圆控股及开源资产、赵辉不存在所持公司5%以上的质押股份发生延期或平仓风险等情况。

(2)金圆控股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本次质押的股份不负担业绩补偿义务。

(3)金圆控股与质权人签订的质押协议中,未约定明确的质押到期日。金圆控股还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具备必要的资金偿付能力。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圆控股及开源资产、赵辉不存在对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5)金圆控股及开源资产、赵辉的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没有影响。

值得关注的是,11月29日,金圆股份发布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一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该日,金圆股份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赵辉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202024009号)及《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202024010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11月15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赵辉立案。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上市后至 2024年11月29日之间买入,并在 2024年11月29日收盘时继续持有金圆股份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99)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金圆股份参与招投标项目112次;知识产权方面有专利信息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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