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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集团对外担保逾期,公司已被立案或面临股民维权

IP属地 北京 编辑:江紫萱 雷达财经 时间:2024-12-02 19:20:11

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11月29日,东方集团发布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公告。

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25日和2023年11月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在盛京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不超过18.042亿元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融资期限不超过1年。He Fu International Limited为公司上述担保以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提供反担保。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在盛京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授信业务项下流动资金贷款2.22亿、2.13亿、2.4亿、2.2亿分别于2024年11月7日、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1月22日到期,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尚未偿还上述贷款。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东方集团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累计逾期担保本金余额20.59亿元,其中盛京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因与东方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纠纷一案,已于近期向法院申请将公司追加为被申请人,请求公司对被申请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涉及金额5.78亿元,目前相关诉讼尚在审理中。

公司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逾期事项会导致公司面临诉讼、承担连带责任保证责任风险。公司已于2024年7月15日被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启动预重整,遴选重整投资人、债权申报、审计及评估等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截至目前,公司未出现因上述逾期担保导致公司现金流出情况。如出现相关担保责任风险,公司将结合预重整沟通协调机制,通过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化解相关风险。

公司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存在反担保,如出现相关风险,公司将及时采取追讨、诉讼等措施避免或者减少损失。

公司将密切关注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债务逾期以及相关担保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6月21日,东方集团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此前2024年6月18日,东方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子公司在关联方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16.4亿元存款出现大额提取受限情形。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表示,“东方财务公司”是“东方集团”的“内部银行”,东方集团在“东方财务公司”的“存款”,如果流向控股股东,有可能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股价受存贷危机影响下跌,股民无端遭受损失,可以向上市公司发起索赔以挽回损失。凡是在2024年6月18日晚间收盘时仍然持有东方集团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 “雷助吧”(雷助码:88)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东方集团参与招投标项目868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591条,著作权信息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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