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公告,经国务院同意,继续对关税税额在人民币五十元以下的一票货物免征关税。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
责编:陈玉尧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
11月29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公告,经国务院同意,继续对关税税额在人民币五十元以下的一票货物免征关税。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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