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2024年11月27日,ST广物发布关于控股股东调整部分股份质押期限的公告。
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收到控股股东广汇集团关于调整其持有公司部分股份质押期限的通知。
广汇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调整质押期限股数2400万股,质押起始日2023年11月24日,原质押到期日2024年12月31日,调整质押期限后到期日2025年7月31日,质权人是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4.0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5%,调整质押期限融资资金用途是补充流动资金;广汇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调整质押期限股数220万股,质押起始日2024年8月2日,原质押到期日2024年12月31日,调整质押期限后到期日2025年7月31日,质权人是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0.3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8%,调整质押期限融资资金用途是补充流动资金。
ST广物控股股东广汇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 5.98亿股,占公司总股本 12.31 亿 股的 48.6%。本次调整质押期限后,累计质押数量 1.09亿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8.26%,占公司总股本的 8.87%。
ST广物称,广汇集团质押股份中的5300万股将于未来半年内到期,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86%,占公司总股本的4.31%,对应融资余额2亿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7920万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比例13.24%,占公司总股本的6.44%,对应融资余额3.5亿元。
广汇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包括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投资收益等。
广汇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广汇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此次质押股份不设预警线,不存在平仓或强制平仓可能,本次质押股票的相关风险可控。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10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04号)。
经查明,ST广物通过伪造交付资料等方式提前确认房地产业务收入,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导致广汇物流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22年度虚增营业收入28.94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57.65%,虚增营业成本20.13亿元,虚增利润总额6.22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8.52%;2023年半年度虚增营业收入2.65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9.23%,虚增营业成本1.94亿元,虚增利润总额5559.78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5.98%。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并充分考虑主动纠正及配合调查等相关情形,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证监会决定:一、对ST广物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二、对杨铁军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三、对赵强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四、对刘栋给予警告,并处以180万元罚款;五、对高源、崔瑞丽、康继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六、对王玉琴、王国林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20万元罚款;七、对何海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3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且在2024年4月29日收盘时持有ST广物股票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广物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是一家以从事道路运输业为主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