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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博股份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四项议案,或还因信披问题遭索赔

IP属地 北京 编辑:苏婉清 雷达财经 时间:2024-11-28 17:00:11

雷助吧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

2024年11月26日,鸿博股份发布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4年11月27日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1月12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本次股东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会议召集人是鸿博股份董事会。会议地点是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26号鸿博梅岭观海B座21层会议室。现场会议召开时间是2024年11月27日(周三)下午14:30。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对象包括: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邀请的见证律师。

会议审议事项是《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月27日,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成功召开,前述四项议案全部获表决通过。

值得关注的是,4月12日,鸿博股份发布202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业绩预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修正后,报告期内鸿博股份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由3740万元–5610万元变更为亏损5000万元–5800万元。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表示,业绩预告是投资者决策的重要依据,公司业绩预测存在重大差异,会误导投资者决策,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凡是在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4月12日期间买入,且在2024年4月12日收盘时仍持有鸿博股份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进行免费报名,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鸿博股份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42条,专利信息98条,著作权信息3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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