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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尼电子对外担保总额为5.09亿元,或还因信披问题面临股民维权

IP属地 北京 编辑:沈如风 雷达财经 时间:2024-11-27 21:00:10

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

2024年11月26日,东尼电子发布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因经营发展需要,东尼电子向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织里支行(以下简称“吴兴农商银行”)申请融资。公司子公司湖州东尼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尼半导体”)于2024年11月26日与吴兴农商银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以部分机器设备作为抵押财产,为吴兴农商银行向东尼电子自2024年11月26日至2027年11月25日融资期间内最高融资限额为折合人民币6400万元的所有融资债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东尼半导体已就本次担保事宜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09亿元(含本次),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45亿元,分别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2.81%、28.69%;无逾期对外担保。

值得关注的是,此前在1月5日盘后,东尼电子披露,公司子公司东尼半导体与下游客户T签订的合同,2023年交付计划未能完成。

2月27日,东尼电子发布上交所关于对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24〕0057号)。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上交所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东尼电子及时任董事长沈新芳、总经理沈晓宇、董事会秘书翁鑫怡予以监管警示。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表示,因交易已无法如期完成,但东尼电子却没有及时披露实情,而是尽力隐瞒,直接影响到投资者的正确判断。凡是在2023年10月28日至2024年1月5日买入过,并在2023年1月5日收盘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参加免费报名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99)进行索赔登记。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东尼电子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29条,专利信息168条,著作权信息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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