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
11月25日,格力地产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司股票于2024年11月21日、11月22日、11月25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经公司自查和向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投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书面问询,截至目前,除以下已披露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重大重组情况:公司拟将持有的上海海控保联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海控合联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海控太联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三亚合联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重庆两江新区格力地产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公司相关对外债务,与海投公司持有的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51%股权进行资产置换,资产置换的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补足(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并于2024年11月23日披露《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
经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日常经营情况及外部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经自查,除上述公司正在推进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外,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热点概念事项。
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值得关注的是,2023年9月28日,格力地产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20号。
因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21格地02”“22格地02”“23格地01”债券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等文件,银行间债券市场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错报,广东证监局决定:对格力地产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前任董事、总裁林强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对前任财务负责人苏锡雄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律师主任张晏维告诉,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19年4月30日到2023年7月13日期间买入,且在2023年7月13日收盘持有格力地产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免费报名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进行索赔登记。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格力地产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894条,专利信息1条,著作权信息1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