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
2024年11月20日,ST百利发布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
ST百利于近日收到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材料,自然人投资者刘芬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王海荣等相关主体就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提起民事诉讼,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75.21万元。
原告是自然人投资者刘芬;被告一是ST百利;被告二是常州雁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三是亨息尔智能装备科技(常州)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四是常州百和菱智能装备有限责任公司;被告五是无锡优耐特窑炉科技有限公司;被告六是湖北顺合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七是常州市新业制粒干燥设备有限公司;被告八是潍坊正远粉体工程设备有限公司;被告九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海荣。
原告诉讼请求是:原告请求法院判令公司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合计75.21万元以及相应利息损失,并承担本案诉讼费。判令其他被告分别就上述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承担本案诉讼费。
《民事起诉状》陈述的事实和理由:原告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海荣于2022年9月8日至2023年8月7日期间,持续通过7家供应商占用公司资金达1.9亿元。上述行为未履行公司决策审批程序,并且未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关于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披露,导致公司所披露的《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等信息中对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了不实记载,导致原告损失。
ST百利称,本次诉讼目前尚未开庭审理,相关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与本次诉讼相关的各项工作正积极进行,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影响。公司将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将根据案件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值得关注的是,10月9日,ST百利及实际控制人王海荣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32024016号、证监立案字0132024017号),因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王海荣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王海荣立案。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并且在2024年4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ST百利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免费报名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99)进行索赔登记。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百利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5条,专利信息9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