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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下莫名其妙多一张机票,飞猪等被指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IP属地 北京 编辑:杨凌霄 红星资本局 时间:2024-11-22 20:20:10

记者|杨佩雯

编辑|杨程

有消费者发现,自己的名下莫名其妙多了一张“机票”。

近日,调查发现,有消费者只需要购买从A地到B地的机票,但飞猪、去哪儿等平台在未告知这些消费者的情况下为其购买了“从A地到B地、从B地到C地”的联程机票,且从中赚取的利润更厚。

有民航业内人士告诉,这一现象已存在多年。有价格倒挂的现象,就会导致市场上有人钻空子。现在机票销售正常的代理费很低,而卖一张这种机票出去能挣得更多。

返程飞机莫名多出一张“机票”

10月末,谭女士在飞猪平台购买了中国往返新加坡的机票。

其中,回程航班为11月7日的四川航空3U3910,从新加坡樟宜机场飞往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她以1403元/人的价格买下两张回程机票。

不过,谭女士告诉,11月7日,在她值机时,“柜台的工作人员问我,你的行李只到成都吗?当时我就觉得有点奇怪,但我没多想,结果点进航旅纵横发现多了一张票。”

(注:公开资料显示,航旅纵横是中航信移动科技有限公司推出的产品,被誉为“国家队产品”,其能提供及时、全面的航班信息,且提供值机选座等功能。)

航旅纵横截图显示,除了谭女士主动购买的中国往返新加坡的两张机票外,她的名下还多了一张“机票”——11月8日从成都天府国际机场飞往甘南夏河机场的3U6395航班。

航旅纵横截图,图由受访者提供

电子客票行程确认单显示,这两个航段(新加坡—中国成都、成都天府—甘南夏河)在同一票号下,票价总款为191.7新加坡元,约合人民币1035元。

截图自电子客票行程确认单

也就是说,谭女士花了1403元在飞猪平台上购买了从新加坡到中国成都的机票,但四川航空的实际出票为包括两个航段的联程客票,且实际出票的价格更低,只需约1035元。

那么,其中的368元差价进了谁的口袋?

业内人士:价格倒挂导致有人钻空子

有民航业内人士告诉,这一现象并不新鲜,在多年前就存在。

该业内人士称,航空公司在为机票制定价格时,考虑到销售和客座率等方面的需要,联程机票的价格一般会比正常机票相对便宜。

“有一些小机场的航班,客座率比较低,飞的人少,那航空公司在销售政策上可能会连一下。像这个例子(指谭女士的联程客票),它带一段国内段(成都天府到甘南夏河)应该就会便宜一些,这是为了促销。”该业内人士对说。

在四川航空的官方小程序查询发现:

12月1日,从新加坡樟宜机场直飞成都天府国际机场,标准经济舱的价格为1790元;若选择从新加坡飞往成都、次日抵达甘南夏河机场的联程机票,标准经济舱则为1630元。

以此计算,两者之间的价格差距约为160元。

截图自四川航空的官方小程序

前述业内人士还分析称,有OTA平台、机票代理商利用航空公司的政策低价购买联程机票,但乘客本身对第二航段完全不知情从而放弃乘坐;或者,有懂行的乘客会购买此类低价联程客票,主动放弃乘坐后续的航段,这在业内被称为“弃程票”。

“有价格倒挂的现象,就会导致市场上有钻空子的行为,这主要是利益问题。”该业内人士称,现在机票销售正常的代理费很低,而卖一张这种机票出去能挣得更多。

其他OTA平台也有类似操作

事实上,不仅仅是飞猪平台,其他OTA平台也有类似的操作。

注意到,网友“正义喵”曾在黑猫投诉平台上投诉过去哪儿旅行。

正义喵告诉,今年10月,她在去哪儿旅行平台上购买了广州往返大连的双人机票。其中,回程航班为10月29日的南方航空CZ6467,从大连飞往广州,为1031元/人。

不过,正义喵通过南方航空的小程序发现:她的名下多了一个航段,是10月30日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飞往遵义茅台机场的CZ3313号航班。

图由受访者提供

正义喵告诉,经过查询后,她发现这实际上是联程机票;而且,根据南方航空开具的电子客票行程单,这张联程机票的实际出票价为640元。

图由受访者提供

也就是说,正义喵花1031元在去哪儿旅行上购买了从大连飞往广州的机票,但南方航空的实际出票为包括两个航段的联程客票,且实际出票的价格更低,只需640元。

了解到,谭女士和正义喵都向平台方发起了投诉。

其中,谭女士购买机票的钱款已全额退还;而正义喵认为平台方的行为涉嫌欺诈,要求去哪儿旅行退一赔三,截至发稿,尚未有结果。

律师:

是否构成欺诈要看消费者利益是否受损

上海段和段(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宋文彬告诉,OTA(在线旅游)平台的上述行为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平台卖给消费者的是什么东西?消费者要清楚地知道这些,才能决定买还是不买。” 宋文彬告诉,消费者要购买的是从A地到B地的机票,但OTA平台在没有征得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为其提供的是从A地到B地、从B地到C地的联程机票。

而对于正义喵所主张的平台方涉嫌欺诈、要求退一赔三,宋文彬认为,判断平台方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是否有欺诈行为的前提是:消费者因此受到了损失。

不过,宋文彬告诉,在这一案例中,消费者很难证明自己受到了损失,也很难认定平台方有欺诈行为。

“比如说,我在选择购买新加坡直飞成都的航班时,有一个航班只卖1200元,但我花1403元买了这张联程机票(购买时不知是联程),那可以说我作为消费者受到了损失;但如果这张联程机票在当时所有航班中是最便宜的,那这无法说明消费者受到了损失。”宋文彬说。

北京嘉潍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也告诉,在这个案例中,关键点在于:消费者购买联程机票的钱款是否足以单独买到第一个航段的机票。

以谭女士的案例来看,她在飞猪上花了1403元实际购买到的是从新加坡到中国成都、从成都天府到甘南夏河的联程机票,那么,1403元当时能否在市场上单独买到第一个航段的机票?

赵占领认为,如果1403元当时在市场上无法买到新加坡直飞中国成都的机票,则消费者利益没有受到损害,虽然平台方利用航空公司的政策赚取了差价,但这一行为不构成欺诈;如果当时这一价格能买到直飞机票,则构成欺诈。

放弃乘坐后续航段会被拉黑?

业内:涉及票务的,(黑名单)暂时还没那么细

注意到,对于“弃程票”,网络上有各种各样的说法。有网友称,如果购买了联程机票但放弃乘坐其中的某个航段,会被航空公司拉入“黑名单”,无法再购票。

前述民航业内人士也告诉,目前,民航业有拉黑乘客的制度,但“拉人”很谨慎,一种是“老赖”(被限制高消费人员),一种是对安全有影响的乘客,比如机闹人员、往飞机发动机丢硬币等人员。

“这种涉及到票务的,(黑名单)暂时还没到那么细的地步。”该业内人士对说。

不过,该业内人士向介绍称,目前,国外的航空公司有相应的黑名单制度,如果乘客多次弃程,会被列入黑名单,不能再购买该航空公司的机票。

宋文彬告诉,未来,如果国内也有类似的黑名单制度,那OTA平台隐瞒消费者的行为可能会导致乘客被列入黑名单,这也算是对消费者利益的损害,构成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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