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2024年11月22日,通过查询天眼查发现博天环境有天眼风险信息4490条;还发现企业有裁判文书2条。
注意到,11月4日,博天环境发布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
本次权益变动背景:2022年11月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裁定受理博天环境重整。
2022年12月8日,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2022年12月8日,北京一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
根据《重整计划》,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5.51亿股。截至2022年12月22日,上述转增股票已经登记完成,公司总股本增至9.68亿股。上述5.51亿股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全部由管理人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分配和处置:转增股票中的1.6亿股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转增股票中的3.91股用于清偿债务。
2024年10月31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的大股东持股变化,博天环境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持有的865.21万股股票已被划转至14家债权人的证券账户,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9%。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2月2日,博天环境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博天环境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博天环境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依据现有证据,博天环境披露的2017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及《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博天环境虚假记载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虚假记载金额大、占比高,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一、对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的罚款;二、对赵笠钧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的罚款;三、对苏峰峰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的罚款;四、对李璐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的罚款;五、对高峰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的罚款。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2023年4月3日收盘时持有博天环境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博天环境涉诉关系362条,开庭公告38条,立案信息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