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19 日消息,据中国民用航空局 CAAC 官网,11 月 15 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关于发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动态数据报送要求的公告》。
《公告》中提到,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无人机)运行人在使用轻型、小型、中型、大型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施飞行活动时,应当确保其使用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向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 (以下简称 UOM) 联网报送飞行动态数据,且在运行时不得关闭报送功能。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制造方应确保其生产的轻型和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具备在飞行活动过程中按规定向 UOM 报送飞行动态数据的能力。向 UOM 报送飞行动态数据的接口标准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空中交通管理信息服务系统数据接口规范》(MH / T 4053) 执行。
目前国内生产的消费型航拍无人机绝大多数已实装飞行动态数据报送功能,参考现大疆无人机 App“DJI Fly”,相关功能位于 App 隐私设置页,默认开启。App 声明如下:
您的数据会通过网络实时上报给民航局的无人机空管信息服务系统,或者在网络不良的情况下缓存在您的设备本地,不会被 DJI 大疆创新存储或者转发至其他服务。了解实时上报的数据内容,详见《轻小型民用无人机飞行动态数据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