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永安财产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条款费率,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处以45万元罚款。
杨海安(时任永安财产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总经理助理、杨海安直属团队负责人 )对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以及对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行为负有责任,被合计给予警告并处14万元罚款。
11月15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永安财产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条款费率,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处以45万元罚款。
杨海安(时任永安财产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总经理助理、杨海安直属团队负责人 )对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以及对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行为负有责任,被合计给予警告并处14万元罚款。
免责声明:本网信息来自于互联网,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其内容真实性、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如若本网有任何内容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本站将会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