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租赁中心发布公告,征集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项目。
征集范围为郑州市内八区(二七区、金水区、中原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郑东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及登封市、巩义市、上街区、新密市、新郑市、荥阳市、中牟县。
征集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
收购主体为河南铁建投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收购价格以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为参考上限。
房源要求: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优质在建房源项目;交通便利、配套完善,具备一定设计水平、园林景观、物业服务等品质保证;单套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及房地产发展趋势等因素,可适当放宽;证件齐全,资产、负债和法律关系清晰,满足金融机构的贷款要求。
报名方式主要以线上为主,线下为辅。
线上报名:登录“郑州市房产交易服务平台”信息平台进行线上登记报名。
线下报名:郑州市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
责编:陈玉尧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