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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IP属地 北京 编辑:陈丽 天眼新闻 时间:2024-11-05 12:26:09

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竞争力的有效途径,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前进方向和必由之路。贵州立足自身实际,加快建设现代化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强省,着力培育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雁阵”。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壮大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具有重要意义。(原文有删节)

(蒲文彬 夏燕,贵州师范大学。本文系省理论创新课题〔GZLCZB-2024-14〕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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