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丽水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浙江庆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60万元,同时2名相关责任人被警告。
浙江庆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的违法违规事实主要为:个人贷款管理不到位;存贷款绩效考核指标不合规,导致基层执行偏差。
根据相关行政处罚依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丽水监管分局对浙江庆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60万元。
时任浙江庆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濛州支行行长吴东升、时任浙江庆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规部总经理叶群芳被给予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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