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汽车消费市场活力,全区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加码。
一、实施时间
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补贴额度用完,提前结束。如国家、省级汽车报废置换补贴政策提前使用完,加力活动也提前结束。
二、活动资金
安排资金500万元,资金用完活动即止。
三、补贴标准
在国家汽车报废更新、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基础上,再叠加上虞补贴政策,具体补贴标准为:
根据国家、省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报废国三车辆,在享受国家补贴基础上,可额外享受每辆车2000元的补贴。
置换相应车辆,在享受省置换补贴的基础上,根据车辆价格,可额外享受补贴,其中车价(含税)5万元-15万元(不含)燃油车每辆1000元,15万元(含)以上燃油车每辆2000元;车价(含税)5万元-15万元(不含)每辆新能源车1000元,15万元(含)-25万元(不含)每辆新能源车2000元,25万元(含)以上每辆新能源车3000元。
四、发放形式
区商务局拨付国家、省级汽车报废置换补贴的同时叠加发放加力补贴,消费者无需另行申请。
END
开放商务
账号发帖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