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人员名单
(2024年10月29日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免去:
程晓光的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人员名单
(2024年10月29日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免去:
刘生吉的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于 英(女)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陈爱民的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和批准辞职人员名单
(2024年10月29日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免去:
兰志伟(女)的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何五红的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曹立华的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
赵 蒙辞去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邯郸
沧州
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鞠志杰辞去沧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0月29日 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鞠志杰辞去沧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职人员名单(一)
(2024年10月29日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崔炳甫为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职人员名单(二)
(2024年10月29日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免去:
吕荣锋的沧州市教育局局长职务。
二、决定任命:
于秀娥(女)为沧州市教育局局长。
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职人员名单(三)
(2024年10月29日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张建兵为 沧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人员名单(四)
(2024年10月29日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
穆天祥的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宫业鹏的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二、任命:
沈 强为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人员名单(五)
(2024年10月29日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免去冯宝玉的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保定
莲池区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4年10月30日 莲池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全艳佳(女)为杨庄人民法庭庭长;
董晓洁(女)为南大园人民法庭庭长;
张亭亭(女)为五尧人民法庭庭长;
王天娇(女)为东金庄人民法庭庭长;
许 烁(女)为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王雨星(女)为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张东晨为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杨景仪(女)为 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孔巧娜(女)为 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张立达、杜娅莉 (女)、马晓美(女)、王嘉正、王颖(女)、原文君(女)、郑大海、赵先梅(女)、张巍(女)、杨兴(女)、刘佳 (女)、李惠贤(女)、吴普芝(女)、赵梦琦(女)、高菲(女)、何海燕(女)、朱欣冉(女)、穆金圻(女)、张琳 (女)、赵梦琦(女)、刘丽敏(女)、李晓杰(女)、刘伟 、崔雷(女)、朱喜胜(女)、张珂、崔云飞、薛静(女)、周春钢 、邢辰、连辰、成伟、韩琳(女)、闪辉、刘正义、邢红彬、李子钰、王明、王晓明、刘保杰 、杨盼盼(女)、杨艳微(女)、董姣姣(女)、何铭(女)、王硕、刘兰芳(女)、齐勇杰、任金朔、郭少云、尹江霞(女)、刘超、韩旭、刘建博(女)、郭璟琨(女)、刘会杰(女)、张律、郭秀娟(女)、赵烨 (女)、卢波、张静(女)、郭杰、焦立虎、赵爱娟(女)、高彦杰(女)、吕天成、罗彦虎、张盼、付琛明、刘明枝(女)、康迪、王晨月(女)、石静(女)、史鹏鹏(女)、薛鹏共74人为莲池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二、免去:
王 冀(女)的保定金融法庭庭长职务;
师 涛的杨庄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全艳佳(女)的保定金融法庭副庭长职务;
董晓洁(女)的保定金融法庭副庭长职务;
张亭亭(女)的南大园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王天娇(女)的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孔巧娜(女)的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莲池区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4年10月30日莲池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刘文春为莲池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检察员。
二、免去:
马志晴(女)的莲池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莲池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马志晴辞去莲池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0月30日莲池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莲池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马志晴辞去莲池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并报莲池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莲池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刘文春代理莲池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2024年10月30日莲池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莲池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刘文春代理莲池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综合
责编:房淑婧 赵鹏 高琳哲
编辑:张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