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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解放拟出售一汽财务21.84%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一汽财务股权

IP属地 北京 编辑:赵云飞 深圳商报 时间:2024-10-22 11:11:58

·读创客户端记者 穆砚

10月21日晚间,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解放”或“公司”)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称,公司正在筹划拟以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将持有的一汽财务有限公司21.8393%股权出售给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一汽解放公告截图

公告透露,上市公司拟以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将持有的一汽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财务”或“标的公司”)21.8393%股权出售给控股股东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或“一汽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再持有一汽财务股权。

根据研究和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涉及上市公司股权的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并在完成相关资产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后签署正式协议。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营商用车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标的公司为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集团”)下属的财务公司,主要面向集团及成员单位、终端客户提供存款、资金结算、贷款、票据、即期结售汇等各类金融产品,同时为购买一汽集团各品牌汽车的客户提供汽车金融服务。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将继续大力发展主线产品,致力成为“中国第一、世界一流”的绿色智能交通运输解决方案提供者。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和股权变动,不影响上市公司的股本总额和股权结构。

公告表示,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目前交易各方除签署保密协议外,尚未签署其他相关协议,交易方案和交易条款仍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尚需分别履行必要的内外部决策、审批程序,存在未能通过有关决策、审批程序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停复牌》的相关规定,本次筹划事项公司股票不停牌。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据公告披露,一汽股份为一汽财务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51.5683%,一汽解放、一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一汽富晟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一汽财务21.8393%、19.5918%、6.4421%和0.5585%的股份。

审读:孙世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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