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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谊兄弟3.5亿转让东阳美拉股权:向阿里影业抵债 冯小刚是股东

IP属地 北京 编辑:赵静 雷递 时间:2024-07-24 08:29:57

雷建平 7月24日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027,证券简称:华谊兄弟)今日发布公告,宣布因为实际经营需要,拟与阿里影业签署协议,预计转让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东阳美拉传媒有限公司(简称“东阳美拉”)70%股权。

因杭州阿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阿里创投”)与马云为一致行动人,且合计持有华谊兄弟股份超过5%,阿里影业为阿里创投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冯小刚持股30%

当年,华谊兄弟斥资超10亿元收购知名导演冯小刚创立的浙江东阳美拉,成为持股70%的股东。

东阳美拉先后出品了《我不是潘金莲》、《芳华》、《一九四二》、《集结号》等商业片。不过,2018年以后,东阳美拉逐渐沉寂,其筹备多年的电影《手机2》也因阴阳合同风波没有播出。

此次交易前,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0%)、冯小刚(持股比例:30%)。

东阳美拉2023年营收为1.24亿元,净利为3760万元;2024年前5个月营收为67.5万元,净利为162.73万元。

当年,华谊兄弟斥资超10亿元收购冯小刚创立的浙江东阳美拉,成为持股70%的股东。

东阳美拉先后出品了《我不是潘金莲》、《芳华》、《一九四二》、《集结号》等商业片。不过,2018年以后,东阳美拉逐渐沉寂,其筹备多年的电影《手机2》也因阴阳合同风波没有播出。

向阿里影业抵债

此次事件背景是,2019年,阿里影业向华谊兄弟提供7亿元借款,借款期限为5年。

由华谊兄弟持有的东阳美拉70%的股权以及公司全资孙公司北京华谊兄弟嘉利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嘉利文化”)持有的自有房产、国有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由公司以持有的自有房产三套、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谊兄弟互娱(天津)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华谊互娱”)持有的自有房产一套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谊兄弟电影有限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由王忠军、刘晓梅、王忠磊、王晓蓉为上述借款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五年,担保金额为7亿元。

2023年11月13日和2023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和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孙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股权及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债务转移及抵销协议》,将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华谊兄弟娱乐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华谊娱乐投资”)持有的嘉利文化100%股权以及华谊娱乐投资对嘉利文化的全部债权(1.3亿元)转让给中联盛世文化(北京)有限公司以抵销上述借款总额7亿元中的3.5亿元。

该交易完成后,前述公司全资孙公司嘉利文化持有的自有房产、国有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的效力终止。

2024年1月23日和2024年2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借款协议补充协议》,将剩余的3.5亿元借款展期,展期期限为6个月即至2024年7月24日。

2024年7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双方友好协商,拟签订《借款协议补充协议》,将剩余的3.5亿元借款展期,展期期限为3个月即至2024年10月24日。

经双方协商,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债权债务抵销协议》,预计将公司持有的东阳美拉70%股权转让给阿里影业,股权转让款金额3.5亿元。

华谊兄弟称,本次交易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目的是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优化公司产业结构,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更好地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战略的推进和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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