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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围追堵截下的“小产权房”交易市场命运如何?v

IP属地 北京 编辑:刘敏 深爱寻房 时间:2024-10-18 21:5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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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深圳房市遭遇寒冬,继商品房指导价发布以来,网上又流传出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与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对住宅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交易查处的通知,在政策的围追堵截下,“小产权房”交易市场或许也将偃旗息鼓。

一、禁止交易“背书”,增加投机风险

通知第一条规定,股份合作公司不得为住宅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交易材料加盖公章或者出具相关证明,第二条规定,公证机构、律师事务所不得为住宅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交易行为提供公证或者见证服务。

我们都知道,基于深圳市城市化转地过程,城中村大部分土地仍实际由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管理,因此,在城中村,无论城市更新或土地整备项目的权属核查工作,还是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普查处理工作,都需经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提出初步的处理意见。也因此,部分购买住宅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人在交易过程中会想办法沟通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以见证等方式进行背书。而通知明确禁止股份合作公司为此类房屋交易出具证明,不免让投机买房者有所忌惮。

而禁止公证机构、律师事务所为住宅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交易行为提供公证或者见证服务,本次通知并非首次规定,此前司法部门已经作出相应规定。而本次通知是由住建部门和规土部门联合发布,我想更多意义上是正告投资客,毕竟部分投资客还是会“迷信”律师作出的交易见证,因此,一旦明确禁止律师见证,还是会给投机买房者造成一定的思想冲击。

二、权属核查前置,增加投机风险

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规定,拆除范围内用地属于城中村、旧屋村或者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原村民在城中村、旧屋村范围以外形成的建成区域的,区城市更新部门应当在物业权利人更新意愿核实阶段组织区规划土地监察机构、辖区街道办事处和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对历史违建物业权利人进行核实,由经核实的物业权利人与市场主体签订搬迁补偿协议。而更新意愿核实是在项目纳入更新单元计划应完成的工作,因此,通知第三条的规定也只是在条例基础上进一步强调。

在项目纳入城市更新计划前开展权属核查工作,且核查主体是政府,这也就压缩了开发商与业主违规操作的空间,将大大增加投机风险,对于遏制城市更新项目中的投机炒房行为具有重要作用,通知规定土地整备项目中将权属核查工作安排在实施方案审批之前同样源于此。

三、联动查处中介服务,限制资金流入,遏制市场交易

通知第五条至第八条规定,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对违规发布住宅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销售相关信息的行为进行查处,住建部门对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参与住宅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相关交易的行为进行查处,深圳银保监局加强信贷业务内控合规管理,防范信贷资金违规流入住宅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领域。通过多部门联动监管,遏制住宅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灰色交易市场的发展。

四、通知的发布对深圳“小产权房”交易有何影响?

首先,城市更新与土地整备项目中的权利核实的实践操作规则并未改变,对于已经购买“小产权房”的人而言,通知的发布不会影响其在改造项目中的权利。

而对于整个深圳“小产权房”市场的发展还是存在一定抑制作用的,禁止交易“背书”与权属核查前置,以及中介端、资金端的限制,政策多管齐下之际,投入增加,风险加码,回报不定,可能直接导致深圳“小产权房”的流通价值大打折扣。对于购买“小产权房”的人而言,搏“拆迁”成了搏成本与搏运气,在买方需求萎缩的情况下,抽身变现困难,如若变现不成,就只能苦苦等候城市更新或土地整备项目的青睐,当然,如若只是佛系的买房居住,政策也杀伤不到你。

附:关于加强对住宅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交易查处的通知全文

对此,如果你有任何问题或想法,可以关注微信公众号深莞兵哥寻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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