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因存在部分项目发行保荐报告未完整披露立项、质控、内核审查问题、薪酬考核制度设计不合理等问题,证监会决定对兴业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责编:李文玉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
10月18日,因存在部分项目发行保荐报告未完整披露立项、质控、内核审查问题、薪酬考核制度设计不合理等问题,证监会决定对兴业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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