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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启动服务业新供给标杆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申报条件公布

IP属地 北京 编辑:刘敏 大河财立方 时间:2024-10-15 18:40:32

10月15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7部门发布通知称,决定组织开展服务业新供给标杆企业培育认定工作。

申报范围聚焦新零售服务、新餐饮服务、新文娱服务、新社会服务、集成融合服务等5个领域持续实施服务业新供给培育工程,遴选发布一批新服务领跑、老品牌焕新、爆品开发运营示范标杆企业。

哪些企业可申报?《通知》明确,申报类型有三种,分别为新服务领跑企业、老品牌焕新企业和爆品开发运营企业。

其中,新服务领跑企业。具备较强服务创新能力,在特定细分服务领域具有较高市场地位和市场份额,相关服务(产品)市场占有率居国内前10位或省内前3位,对行业发展具有引领示范带动效应。

老品牌焕新企业。精耕主业发展,品牌创立10年(含)以上,拥有注册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仅限排他许可或独占许可使用权),在研发新品、优化工艺、改进经营模式方面成效明显。

爆品开发运营企业。善于挖掘消费热点,能够引领消费新趋势、创造消费新模式、激发消费新活力,旗下爆品数量不低于2种,具有较强的产品开发设计、品牌宣传推广和市场开拓能力。

附申报条件

1.在河南省境内注册经营满3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省内纳税,信用记录良好(没有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营业收入、净利润增速居行业前列,申报新服务领跑、老品牌焕新、爆品开发运营企业原则上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不低于10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服务业新供给相关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30%。

3.管理理念先进,财务制度健全,在应用新技术、培育新模式、拓展新领域、提供新服务(产品)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先进性、示范性、引领性。

4.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主导或参与相关领域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试点、示范、表彰及行业认证的企业给予优先支持。

5.履行社会责任贡献突出,具有较强行业和社会影响力,近三年来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及其他较大负面事件。

责编:陶纪燕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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