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消息,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因收购非金融机构的正常资产、借收购不良资产名义为企业融资,日前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监管局处罚款90万元。孙士强、刘林须等人对收购非金融机构的正常资产负有责任;刘林须、张贵礼等人对借收购不良资产名义为企业融资负有责任,均被予以警告并处罚款。
责编:李文玉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
10月14日消息,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因收购非金融机构的正常资产、借收购不良资产名义为企业融资,日前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监管局处罚款90万元。孙士强、刘林须等人对收购非金融机构的正常资产负有责任;刘林须、张贵礼等人对借收购不良资产名义为企业融资负有责任,均被予以警告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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