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消息,永辉超市今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作为申请人,已收到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关于其仲裁申请的受理通知。
公告显示,永辉超市请求裁决大连御锦贸易有限公司立即向公司支付剩余股份转让价款人民币约36.39亿元,以及加速到期违约金人民币约2.18亿元。
同时,请求裁决大连御锦立即向公司支付因本案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约200万元。请求裁决王健林、孙喜双、 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为前述剩余股份转让价款、加速到期违约金及律师费合计约38.59亿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
永辉超市表示,鉴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后续审理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对公司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案件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