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间有朋友问,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标准还没有取消啊?9.29“沪七条”不是有这一条吗?
笔者咨询了上海税务热线“12366”,得到的答复确实是: 还未取消,要等部署。
回看9.29政策,原文的表述是:“按照国家工作部署,及时取消普通住房标准和非普通住房标准。
政策原文
增值税免征年限,已经从5年调整为2年。
所以,当下你的二手房满2年出售,如果是非普通住房,还是有大约5%的增值税;如果是普通住房,则免征。
不过,好消息是,快取消了!
昨天,财政部副部长廖岷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正在抓紧研究明确和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政策。
廖部长还说了两个利好:
一是允许专项债用于土地储备,主要是考虑到当前闲置未开发土地较多,支持地方政府运用专项债回收符合条件的闲置存量土地,利于减少闲置土地,增强土地供给调控能力。
二是支持收购存量房,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考虑到当前已建待售住房较多,将采取用好专项债收购存量商品房,并继续用好保障型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支持方向进一步优化调整,适当减少新建规模,支持地方更多通过消化存量房方式收购。
用专项债回收闲置存量土地,是卖地的反向操作,相当于 给房地产行业输血,并减缓增量住房供应,让市场先消化存量,去库存。
收购存量房用作保障房,这也有助于帮助企业走出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