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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华微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正被调查或还面临股民索赔

IP属地 北京 编辑:吴俊 雷达财经 时间:2024-10-10 16:20:11

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10月9日,ST华微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司股票于2024年9月30日、10月8日、10月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内部生产经营秩序一切正常。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盛及实际控制人曾涛询问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在指定媒体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盛及实际控制人曾涛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亦均不存在其他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公司发现近期网络出现部分文章涉及公司非标审计意见等事项,特做如下说明:

公司已于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成立了专项自查领导小组,并聘请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就公司2023年度非标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全面开展自查工作。经公司自查梳理,公司存在部分资金流向不具有商业实质,截至2024年5月31日,资金往来余额合计14.35亿元,具体详见《关于年报非标审计意见事项的自查报告暨2023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回复公告的补充公告》(2024-042)。同时,公司经过自查梳理,获取了自2015年至2024年5月17日与相关方大额资金往来的情况,资金流出公司金额合计81.39亿元、流入公司金额合计68.52亿元。经公司自查,前述与相关方大额资金往来不具有商业实质,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正在接受证监会的立案调查,公司涉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可能会随公司核查、外部调查过程的推进有所变化,最终金额以经最终调查核实的公告为准。

针对公司自查整改工作专项小组核查的情况,前期公司已三次书面发函,向控股股东确认相关资金流向涉及的主体是否与其具有关联关系,并多次致电沟通。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控股股东任何结论性的回复意见。经公司自查,非标审计意见所涉款项系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披露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事项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中相关方大额资金往来的延续,前述资金流向均不具有商业实质,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值得关注的是,ST华微于2024年5月1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20202400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表示,依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4年4月30日收盘时持有ST华微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华微成立于1999年,天津华汉亿兴成员,位于吉林省吉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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