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杉杉股份控股股东1.4亿股被司法标记,或还因信披问题遭股民索赔

IP属地 北京 编辑:吴俊 雷达财经 时间:2024-10-09 19:00:11

雷助吧出品 文|简白 编|深海

10月8日晚,杉杉股份发布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和标记的公告。

杉杉股份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杉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杉杉集团”)及其控股股东杉杉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杉杉控股”)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发生被司法标记、轮候冻结的情况。

杉杉集团冻结/标记股份数量合计1.4亿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17.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21%,冻结原因是司法标记。杉杉集团冻结/标记股份数量合计1.57亿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20.1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98%。

杉杉控股冻结/标记股份数量2362.72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32.7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5%,冻结原因是轮候冻结。

本次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后,杉杉控股累计被轮候冻结的持股数量1.11亿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54.06%,占公司总股本的4.94%;杉杉集团累计被轮候冻结的持股数量为2.53亿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2.34%,占公司总股本的11.23%。

杉杉股份称目前公司控股股东正与相关方进行积极沟通以降低冻结比例,后续如有相关进展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值得关注的是,6月27日,杉杉股份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日前,杉杉股份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以下简称“宁波证监局”)出具的〔2024〕31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宁波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经查,杉杉股份存在以下违规情形:一、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且未及时披露。二、部分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且未及时对外披露。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表示,根据证券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已明确取消前置程序,投资者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导致损失,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凡是在2022年8月12日至2024年4月25日之间买入,且在2024年4月25日收盘时继续持有杉杉股份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杉杉股份成立于1992年,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是一家以从事纺织服装、服饰业为主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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