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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贤丰签订《资产租赁协议》,正被调查股民可预报名索赔

IP属地 北京 编辑:吴俊 雷达财经 时间:2024-10-09 08:00:28

雷助吧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

10月7日,*ST贤丰发布关于签订《资产租赁协议》的公告。

*ST贤丰的控股孙公司江西省高硕航宇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高硕航宇”)与江西省航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宇新材”)签订《资产租赁协议》,高硕航宇拟租赁航宇新材覆铜板生产线、厂房及相关配套公辅设施等资产,开展覆铜板生产、研发、销售业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高硕航宇签署《资产租赁协议》在公司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ST贤丰称覆铜板业务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公司发展战略,开展覆铜板业务有助于提升公司综合实力,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支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可以充分发挥合作各方的优势,优势互补、合作共赢,有利于加速公司覆铜板业务生产、研发、销售等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利于落实公司整体的业务发展规划,高效布局综合业务体系。

本次交易所涉生产线主要用于覆铜板业务生产、研发、销售,覆铜板是电子信息产业中重要的基础性材料之一,未来若我国电子信息相关产业政策和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对本次交易的效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采取适当策略和措施加强风险管控,强化和实施有效的风控机制,以适应市场变化,达到预期目标。

本次交易能否达到预期效益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后续若有重大进展,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值得关注的是,9月20日,*ST贤丰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4026号),《立案告知书》主要内容为: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9月6日,证监会决定对你/你单位立案。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1月30日期间买入,且在2024年1月30日收盘时持有*ST贤丰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免费报名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进行索赔登记。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贤丰位于广东省珠海市,是一家以从事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为主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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