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新金融 » 正文

金融监管总局河南监管局发布风险提示:警惕网络贷款“套路”

IP属地 北京 编辑:赵静 大河财立方 时间:2024-09-29 18:20:15

9月2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发布关于警惕网络贷款“套路”的风险提示。

近期,有群众反映通过网络贷款遇到息费不透明、实际借款成本过高、个人信息泄露、过度借贷等问题,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

一、典型案例

(一)案例一:王某在刷短视频时发现一则宣称“无手续费”“无其他任何费用”的借贷广告,遂点击链接并根据页面提示下载了某网络贷款APP。注册登记并填写个人信息后,王某借到了款,但经仔细核对还款明细后,发现账单后另附有一张担保费用账单,自己实际借款成本远高于预期,才明白该网络贷款平台通过暗含的担保合同变相提高了实际借款成本。

(二)案例二:陈某没有经受住一则网络贷款广告的低息诱惑,觉得按时还款不成问题,在消费欲望的驱使下非理性借贷,没想到还款压力越来越大。同时陈某在申请网络贷款时填写的个人信息也遭到泄露,导致其接收到大量网络贷款广告。在短期无法偿清债务的情况下,为解燃眉之急,陈某随即向其他若干个网络贷款APP借款还贷,最终导致债务发生“滚雪球”效应,形成巨额借款。

二、不良网络贷款的主要“手法”

(一)模糊利息费用。以“免息”“低息”等说辞营销宣传,吸引潜在客户借款,但在实际放款时违规收取费用。除了案例一的模式以外,还有另行签订合同,要求消费者收到借款后第一时间转回“保证金”,变相收取“砍头息”;以默认勾选、强制勾选等方式捆绑销售,要求消费者购买非必要的产品服务作为放款前置条件,且提前还款不退还订购费用;通过APP操作设置限制消费者正常还款,引发消费者债务逾期,产生“罚息”。

(二)泄露个人信息。在获取客户相关信息后,将客户个人敏感信息打包出售给“产业链”上下游不法机构获利,使消费者及其亲友饱受各类电话销售骚扰。

(三)诱导过度借贷。蛊惑消费者过度超前消费,诱导消费者在旗下的众多网络平台连环借款、以贷还贷,致使消费者负债超出自身收入水平,还款时引导借款人拆东墙补西墙,使消费者债台高筑,可能导致不良征信记录。

三、风险提示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提示广大消费者:

(一)注意个人信息保护。办理贷款业务时,要注意辨别贷款机构资质,选择正规金融机构进行咨询办理,切勿随意点击陌生链接,轻信网络贷款广告,同时保护好个人隐私信息,谨慎进行信息授权。

(二)充分了解借款合同。签订贷款合同前,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注意看清贷款主体、综合借贷成本、还款要求等,警惕诱导性营销宣传说辞。

(三)树立理性借贷观念。准确评估自身承担能力,坚持适度负债、理性消费观念,养成良好的消费还款习惯,避免“以贷养贷”“多头借贷”,维护个人良好信用。

(四)积极应对不法侵害。如陷入诈骗陷阱导致资金受损或遭遇暴力催收时,应保存好聊天记录、通话录音、交易截屏等有关证据,及时通过报警、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责编:陶纪燕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

免责声明:本网信息来自于互联网,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其内容真实性、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如若本网有任何内容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本站将会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

全站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