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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8热线之《新能源汽车自燃,损失由谁承担?》

IP属地 北京 编辑:顾青青 江南水乡生活见闻 时间:2024-09-25 15:22:48

-第九期-

新能源汽车自燃,损失由谁承担?

新能源车的电池多为锂电池

在使用中若出现过充、过热、碰撞等情况

容易引发热失控

导致电池内部温度升高

从而增加自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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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律师·

您好,这里是慈溪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请问你有什么问题?

·咨询者·

您好,我的电车充电时发生自燃,火灾事故认定书说是锂电子电池热失控引发的火灾,我能找保险公司赔吗?

·值班律师·

自燃险是车损险的一个附加险种,如果您给车辆投保时购买了车损险,车辆因为电路等问题自燃了,可以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

·咨询者·

我的车才买2个月,那保险公司能把买车的钱都赔给我吗?

·值班律师·

如果保险公司认定车辆全损的话,是按照车辆投保时保单中记载的新能源汽车损失保险金额进行赔付。

·咨询者·

如果我没买这个保险,那是不是只能自认这个损失了?

·值班律师·

由于车辆自燃是由于锂电池的产品质量缺陷导致的,您可以要求汽车的生产厂家赔偿,也可以向销售方要求赔偿。

·咨询者·

好的了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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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条款: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五条 

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

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如果产品缺陷是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如果因销售者的过错导致产品缺陷,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北京盈科(慈溪)律师事务所 王天平

一审:法律援助中心

二审:办公室

三审:分管领导

法治慈溪原创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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