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北京证监局发布关于对沃科合众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刘昊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沃科合众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截至2024年8月31日,公司未披露2024年中期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
公司时任董事长、信息披露负责人刘昊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沃科合众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刘昊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沃科合众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主营物联网数据中心U位资产定位系统,自主产权的核心边缘计算,实现数据中心物理设备和U位空间资源的精准实时定位。在数据中心拥有超过100+大型数据中心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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