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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凯文股价异常波动,预处罚已落地或还面临股民维权

IP属地 北京 编辑:郑浩 雷达财经 时间:2024-09-24 17:40:15

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

9月23日,ST凯文发布关于股价异常波动的公告。

ST凯文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24年09月19日、09月20日、09月23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ST凯文称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值得关注的是,9月13日,ST凯文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4〕24号)。

经查明,ST凯文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如下:ST凯文为减少应收款的坏账损失,在与供应商开展业务过程中,将资金从公司或子公司经供应商流转至指定客户,相关客户按要求向公司或子公司回款。ST凯文将收到的回款用以冲销应收款,2021年少提坏账准备1524.67万元,虚增利润1524.67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5.55%。ST凯文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广东证监局拟决定:一、责令ST凯文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二、对郑合明、孔德坚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50万元罚款;三、对何啸威、刘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四、对彭玲、马汉杰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2年4月27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买入,且在2024年4月30日收盘时持有ST凯文股票且亏损的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免费报名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进行索赔登记。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凯文参与招投标项目133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26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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