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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水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被罚股民可索赔

IP属地 北京 编辑:孙明 雷达财经 时间:2024-09-20 22:51:01

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

2024年9月19日,太和水发布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该日,太和水在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899弄兰韵文化中心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董斌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葛艳锋做了会议记录;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96人,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870.97万股,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是25.35%。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李伟刚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马宇曈律师、梁茜颖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值得关注的是,2月5日,太和水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经查明,太和水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7年起,太和水在江西省抚州市承做梦湖及凤岗河水生态治理项目,太和水未审慎考虑凤岗河项目的治理争议对收入确认的影响,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财会[2006]3号)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恰当估计凤岗河项目的完工进度,虚增2018年收入798.96万元,同时,太和水2018年虚增收入形成的应收账款一直存续并每年计提坏账准备,导致公司公开披露的2018年、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以及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中的坏账准备、利润总额不准确。

本案违法行为跨越新旧法,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太和水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五十万元罚款;对何文辉给予警告,并处以七十五万元罚款;对徐小娜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罚款。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告诉,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凡是在2021年2月9日至2023年7月12日期间买入,且在2023年7月12日收盘时依旧持有太和水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免费报名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进行索赔登记。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太和水参与招投标项目519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3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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