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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旧换新】1185万元补贴等你来领!平潭汽车置换更新开始啦!

IP属地 北京 编辑:苏婉清 东南沿海消息通 时间:2024-09-17 19:4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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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起

平潭“汽车置换更新”平台端口

正式开放上线

最高补贴16000元!

大家速来申报

补贴标准

根据《福建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消费者在2024年6月24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转让本人名下在福建省注册登记的乘用车(不含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取得福建省《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完成转让登记手续,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内购买新乘用车、在福建省内上牌的,可申请一次性购车补贴。

按照购买新车价格5万元(购车发票金额,价税合计,含5万元)及以上的燃油或新能源乘用车分档给予补贴。

个人消费者转让的旧车应于2024年4月27日之前已登记在本人名下。

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为平潭综合实验区。

根据购买新车的金额设置了8000元至16000元不等的补贴。

操作指引

打开“银联云闪付APP”首页(需在云闪付注册并绑定手机),定位到平潭综合实验区,点击以旧换新应用-以旧换新活动专区(政府补贴)-平潭专区。

点击“汽车置换更新补贴专区”进入申请页面。

消费者提交的申请材料由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牵头会同公安交警等部门,依据职能职责,按申请人成功提交材料的先后顺序进行比对审核。

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应当按照本细则有关规定如实填报信息,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营主体、汽车销售企业应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严禁多开、虚开、伪造销售发票,不得以协助办理补贴申请为名,收取任何费用。对发现存在利用不正当手段挪用、骗取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查处。

(二)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以新出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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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阮凤飞

审校 | 徐 潇

供稿 | 市场运行调节处平潭经济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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