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青岛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因项目尽调不审慎以收购不良资产名义为企业提供融资、违规收购金融机构非不良资产、资产风险未真实转移、高管人员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即履职等违法违规事实,被罚132万元。
时任中国东方资产山东省分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弓利民,总经理助理、济南业务部高级经理马群,以及济南业务部高级经理田国奎分别受到警告处分。
责编:史健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
9月11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青岛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因项目尽调不审慎以收购不良资产名义为企业提供融资、违规收购金融机构非不良资产、资产风险未真实转移、高管人员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即履职等违法违规事实,被罚132万元。
时任中国东方资产山东省分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弓利民,总经理助理、济南业务部高级经理马群,以及济南业务部高级经理田国奎分别受到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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