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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旭电再遭立案,还将退市,律师征集受损投资者维权

IP属地 北京 编辑:陈阳 雷达财经 时间:2024-09-11 19:46:38

雷助吧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

9月6日,ST旭电发布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ST旭电及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于2024年9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720240041号、证监立案字03720240040号),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立案。

公司已于2024年5月9日披露了第一次被立案调查的公告,本次立案为第二次立案调查。

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前,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事先告知书》。因公司A股和B股股票在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8月14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同时均低于1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上市后到2024年9月6日期间买入;或在上市后到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或在2018年1月1日到2024年7月5日期间买入,且在2024年7月5日收盘时持有ST旭电股票的投资者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99)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旭电成立于1992年,北京东旭成员,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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