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记者从河南省医疗保障局了解到,即日起,正式实施新一轮医保中医药药品保障目录“扩容”政策。新增188个医疗机构制剂、24种中药饮片,增补397种中药配方颗粒纳入河南省医保报销范围。
据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支持河南省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用药保障水平,提升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基金使用效益,即日起,河南将仙茅乳癖消口服液等188个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制剂纳入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并确定了全省统一的支付标准。支付标准是基金支付医疗机构制剂费用的基准,包括基金和参保人员共同支付的全部费用。纳入《目录》的医疗机构制剂按乙类药品管理,执行各统筹地区待遇政策。医疗机构制剂原则上限本医疗机构使用,经省药监部门批准允许调剂使用的医疗机构制剂,报经省医保局或省人社厅同意后,其调剂使用的药品费用可纳入相应基金支付范围。
同时,河南省将新增金盏银盘等24种中药饮片纳入医保目录,按甲类药品管理。增补397种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基金支付范围,按乙类药品管理。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全省统一执行30%的首自付比例,有关医保支付限定条件按照医保药品目录中对应的中药饮片执行。
省医保局明确要求,各统筹地区要严格执行《目录》,不得以任何名义调整或另行制订目录,不得擅自调整药品甲乙分类、首自付比例、医保支付标准和备注信息等内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药品费用时不区分甲、乙类。各统筹地区医保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和大病保险承办机构要及时调整信息系统,更新完善数据库,确保参保人员按规定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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