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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德股份被立案股价跌停,受损股民可这样挽回损失

IP属地 北京 编辑:赵磊 雷达财经 时间:2024-09-09 22:10:18

雷助吧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

9月6日,诺德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公司董事长陈立志、副董事长许松青、董事会秘书王寒朵于2024年9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送达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02024005号、证监立案字0202024006号、证监立案字0202024007号、证监立案字0202024008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立案。

受立案调查消息影响,9月9日,诺德股份股票以跌停收盘。

投资者损失咋办?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上市后到2024年9月6日期间买入,并且2024年9月6日收盘时持有诺德股份股票的投资者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99)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注意到,8月27日,诺德股份发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会计政策变更原因: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其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按照上述规定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一是明确了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二是明确了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要求;三是明确了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

诺德股份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天眼查显示,诺德股份注册资本173726.86万人民币,超过了99%的吉林省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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